一、行政處罰對個人最高可以罰多少
較大數額的罰款是多少,法律無具體規定,由各部委和地方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較大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現就本省行政處罰聽證范圍中“較大數額罰款”標準規定如下:
1.法律、法規、規章對某類違法行為罰款沒有最高限額規定的,對非經營活動中公民的違法行為處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罰款、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違法行為處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罰款為“較大數額罰款”;對經營活動中公民的違法行為處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罰款、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違法行為處1萬元(含1萬元)以上罰款為“較大數額罰款”。
2.法律、法規、規章對某類違法行為罰款有最高限額規定(含具體罰款金額和違法所得百分比、倍數規定)的,罰款數額超過最高限額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為“較大數額罰款”。但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罰款數額不足1000元 (不含1000元)、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罰款數額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視為“較大數額罰款”。
3.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行政處罰聽證范圍中“較大數額罰款”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行政機關確需擬定高于或者低于上述規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的,應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30日后方可實施。
二、行政處罰應遵循的原則
行政處罰遵循的原則是:
1.處罰法定原則。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2.公正公開的原則。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3.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行政處罰法第五條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設定和實行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4.保障當事人陳述權利原則。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
三、行政罰款會不會影響子女
行政處罰是沒有任何案底,對自己未來和子女原則上沒有影響,事實上對自己名聲和仕途,還是有一點影響的。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特征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以懲戒違法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標簽: 行政處罰應遵循的原則 較大數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