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是什么樣的
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是: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二、租房補貼申請書怎么寫
租房補貼申請書寫明申請人的姓名、住所;租賃的房屋的名稱、位置、面積等信息;申請租房補貼的原因;家庭的成員情況;申請人的經濟收入狀況等內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三、租房補貼能拿幾年
租房補貼最多可以領取六年,最低能夠領取三年。
申請人實際承擔的房屋租金低于核定發放補貼金額的,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發放階段性租賃補貼。同一家庭有多個新就業無房職工的,不得重復享受補貼。已享受人才購房補貼、人才租房補貼、安家補貼等財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補貼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員,不享受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