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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多地官宣中小學、幼兒園提前放寒假

      發稿時間:2022-12-18 10:59:36 來源: 北京日報

      今天,為持續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政策,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教育教學工作,杭州、溫州等地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有關部署,調整中小學、幼兒園寒假時間和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杭州

      今天上午,杭州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優化調整我市中小學校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的通知》,具體如下——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和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杭教辦基〔2022〕80號)明確,2022學年第一學期至2023年1月14日結束,1月15日起放寒假。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全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現對我市中小學校(含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優化調整如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可在12月23日前結束。相關年級不再組織期末考試,可采用過程性評價方式,對學期成績進行綜合評定。

      2.初中、普高高一年級、職高高一高二年級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考核評價等工作原則上于12月30日結束。

      3.普高高二高三年級、職高高三年級本學期結束時間原則上保持不變,仍為1月14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學考、選考)前,學校正常開展線下教學;學考、選考結束后,視情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

      4.教師寒假開始時間仍為1月15日。各學校(幼兒園)結束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后,在1月14日前應提供托管服務,滿足雙職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護需求。在符合校園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許有需要的學生到校自習,由學校教師提供看護、輔導等服務,但不上新課。學校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學生托管需求,合理調整安排教師工作。

      5.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提前放假的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溫州

      今天上午,溫州教育局官宣:日前,溫州正持續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政策。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有關部署,為統籌做好我市校園疫情防控與教育教學工作,結合我市中小學、幼兒園實際,為保護廣大師生生命健康安全,將本學期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優化調整如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可在12月23日之前結束教育教學活動,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初中、中職學生原則上于12月30日離校,其中初中九年級、中職高三在元旦假期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線上教學。

      3.普通高中高一年級于元旦假期后調整為線上教學;高二、高三年級于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結束后,視疫情變化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至期末。

      4.各學段期末質量檢測安排由學校另行通知。

      湖州

      今天,湖州教育局發布:《湖州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要點》(湖教發〔2022〕1號)明確,2022年秋季學期至2023年1月13日結束,1月14日起放寒假。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全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湖州市教育局對我市中小學校(含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和放假安排調整如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生于2022年12月23日前離校(園),開始寒假。居家照護存在困難的學生和幼兒,在學校條件允許下,可申請到校(園),學校、幼兒園提供托管服務至期末。

      2.初中一二年級學生于12月30日前離校,元旦假期后開展線上教學至期末;初三年級學生元旦假期后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期末。

      3.普高一年級學生于12月30日前離校,元旦假期后開展線上教學至期末;普高二三年級學生待全省學考選考結束后,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期末。

      4.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學生元旦假期后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期末,其他學生于12月30日前離校,開始寒假。

      5.各學段期末質量檢測安排由學校另行通知。

      金華

      18日上午,金華教育局發布通知:根據當前疫情變化形勢,結合我市實際,現對2022學年第一學期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進行優化調整。

      一、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生于2022年12月23日之前離校(園)。居家照護存在困難的幼兒和學生,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申請到校(園),學校、幼兒園提供托管服務至1月13日。

      二、初一、初二年級,普通高中高一年級,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除外)根據疫情情況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進行教學,于12月30日前完成相關考試和評價,于12月31日離校。

      三、初三年級,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級,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根據疫情情況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進行教學,于2023年1月13日放寒假。

      四、學校如出現疫情按屬地疾控部門意見進行規范處置,如疫情形勢嚴峻復雜,經所屬教育部門同意可自行確定放假時間。

      五、教師寒假開始時間為1月14日,學校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學生托管需求,合理調整安排教師工作。

      六、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期末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標簽: 優化調整 特殊教育學校 工作安排

      責任編輯: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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