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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時訊:2023年銀川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發布!有這些變化!

      發稿時間:2023-06-13 18:18:53 來源: 寧夏廣電新聞中心

      6月13日


      (資料圖)

      記者從2023年銀川市中小學招生新聞通氣會上獲悉

      《2023年銀川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正式發布(以下簡稱《方案》)

      今年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

      均有調整

      ↓↓↓

      義務教育階段:

      放棄民辦初中錄取的

      中考不享受“指標到校”政策

      《方案》提出要科學合理劃定片區,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實行劃片就近入學,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采取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的方式招生。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的,要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深入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要完善招生入學工作預警機制,對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要提前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及早引導家長預期。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確今年全面落實公民同招,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對基本辦學條件不達標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一校一策”建立整改臺賬,經整改仍不合格的,逐年核減招生計劃。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被錄取的學生不得放棄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區域內公辦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對放棄錄取的初中學生,中考將不享受“指標到校”政策。

      從2023年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優先滿足所在縣(區)學生入學需求,生源不足時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同意后可適當跨縣(市)區招生,不得跨市域范圍招生。

      同時,《方案》要求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普通高中:

      實行“公民同招”

      中考體育50分

      《方案》明確,2023年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總分750分,其中體育與健康50分。音樂、美術、書法、綜合實踐成績采用合格和不合格等級制呈現,不計入總分。

      《方案》對招生范圍進行了規范,自治區屬、市屬和市轄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在市轄區范圍內招生,縣(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在縣域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與當地公辦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適當統籌調劑,不得跨市域范圍招生。進一步壓減自主招生跨區域分配指標,到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全部按照規定區域招生。

      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有“自主招生”“指標到校”“擇優錄取”三個錄取批次,在“自主招生”批次,從2023年起,銀川市三區普通高中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專業測試工作由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嚴格落實優質公辦普通高中統招計劃的60%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政策(簡稱“指標到校”),其余40%的統招計劃實行擇優錄取。對享受“指標到校”資格的銀川市三區農村初中學校考生,可降低分數段參加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與公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公辦普通高中“指標到校”錄取時,民辦普通高中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60%的比例招生,考生必須統一在網上填報志愿,由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進行錄取;剩余招生計劃與公辦普通高中進行“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對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高中學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進行補錄,錄滿為止。

      此外,對隨遷子女、殘疾兒童、烈士子女以及現役軍人子女(含在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做出了規定。

      為了幫助各位學生和家長

      準確理解招生政策

      銀川市教育局就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招生問題

      進行解讀

      1.2023年銀川市義務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變化和調整?

      答:今年我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總體保持穩定,繼續堅持免試就近的入學政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變化:一是從今年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優先滿足所在縣(區)學生入學需求,生源不足時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同意后可適當跨縣(市)區招生,不得跨市域范圍招生。二是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放棄錄取,對放棄錄取的初中學生,中考將不能享受“指標到校”政策。

      2.2023年銀川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對入學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答:原則上,2023年城市小學入學年齡截至2017年8月31日,農村小學入學齡截至2017年2月28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轄區招生工作實際確定是否統一城鄉適齡兒童入學年齡。

      3.孩子到了上學年齡,因身體狀況原因需要推遲一年入學,該如何辦理?

      答:如果孩子到了入學年齡,因身體狀況原因需要延緩入學,可以由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準備申請材料,報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辦公室備案。

      4.想知道自己孩子的片區公辦小學和初中是哪所,該咨詢哪里?

      答:義務教育招生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劃分轄區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含自治區屬和銀川市屬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片區。家長可及時關注網上發布的2023年各縣(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安排,通過電話咨詢或登錄銀川市中小學入轉學服務平臺(www.ycrxbm.cn)查詢。

      5.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對遷戶時間有什么要求?

      答: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片區入學遷戶時間要求為入學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以2023年為例,遷戶時間要求為2022年12月31日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遷戶時間要求為報名前。

      6.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的方式是什么?怎樣報名?

      答:公辦小學入學一般采取登記入學,公辦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適齡兒童少年根據轄區教育部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在規定的時間登錄銀川市中小學入轉學服務平臺(www.ycrxbm.cn)選擇相應的轄區報名入口登記報名。

      7.外來隨遷子女能在銀川上學嗎?

      答:銀川市實行“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外來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保障外來隨遷子女應入盡入。外來隨遷子女從銀川的初中學校畢業后,可在當地報名參加中考。

      8.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答:從2023年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調整為“優先滿足所在縣(區)學生入學需求”。只有所在縣(區)招不滿的情況下,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同意后才可以適當跨縣(市)區招生,但不能跨市域范圍招生。

      9.如果報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被錄取,但又不想去上了,能放棄再選擇其它學校就讀嗎?

      答:已經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放棄錄取,對放棄錄取的初中學生,中考將不能享受“指標到校”政策。

      10.如果報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沒有被錄取上,還能回片區內的公辦學校就讀嗎?

      答:如果報名參加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派位沒有被錄取,可以由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11.2023年銀川市三區中考招生政策有哪些變化和調整?

      答:今年銀川市三區中考招生政策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變化:一是由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三區普通高中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專業測試。二是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統一在網上填報志愿,由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實施錄取,與公辦高中同步招生。

      12.2023年銀川市中考的科目和分值是如何規定的?

      答:2023年銀川市中考總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和口語20分)各120分,物理75分,化學65分,道德與法治70分,歷史30分,地理、生物各30分(選擇一科計入中考總分,另一科以ABCDE等級制呈現),體育與健康50分,信息技術15分,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各10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5分(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7分,廉潔與修身教育3分,平時學習成績5分,表現與特長評價10分)。音樂、美術、書法、綜合實踐成績采用合格和不合格等級制呈現,不計入總分。

      13.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答:自治區屬、銀川市屬和市轄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在銀川市三區范圍內招生,縣(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在縣域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與當地公辦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適當統籌調劑,不得跨市域范圍招生。同時,進一步壓減自主招生跨區域分配指標,到2024 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全部按照規定區域招生。

      14.公辦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方式是什么?

      答:公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為自主招生和統一招生兩種錄取方式。其中,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學校負責錄取;統一招生由銀川市中小學領導小組負責錄取,分為“指標到校”和“擇優錄取”兩個錄取批次,公辦普通高中統招計劃的60%,依據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簡稱“指標到校”,其余的統招計劃實行“擇優錄取”。

      15.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是怎樣錄取的?怎樣報名?

      答: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分為自主招生一類(招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自主招生二類(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和自主招生三類(招收有意向在高中畢業后直接出國留學的學生)。自愿參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根據經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的各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方案要求,在銀川市中考招生平臺報名參加錄取。

      16.普通高中特長生是怎樣招生的?

      答:從2023年起,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三區普通高中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專業測試。愿意報考普通高中特長生的考生可及時關注后續發布的特長生招生方案,按照規定的時間報名參加錄取。

      17.享受銀川市三區中考“指標到校”政策的條件是什么?錄取辦法是什么?

      答:考生必須具備銀川市三區戶籍(戶籍動遷認定時間為當年中考報名前),且在初中畢業學校有兩年以上學籍并實際就讀兩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標到校”政策,凡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中考“指標到校”資格。考生根據自己的成績和意愿在網上填報錄取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志愿。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依據考生的中考成績(成績相同者以小分即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再有相同則增加體育成績比對)由高到低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對享受“指標到校”資格的三區農村初中學校考生,可降低分數段參加錄取。沒有錄滿“指標到校”計劃的學校所剩名額劃到“擇優錄取”批次中錄取。已經被“指標到校”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錄取,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到初中畢業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

      18.中考“擇優錄取”批次的錄取辦法是什么?

      答: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設立中考網上錄取控制中心,各初中學校設置錄取工作室。網上錄取開始后,考生根據預先安排好的入場場次和入場時段(根據預先劃定的分數段確定)分批進入錄取工作室填報并提交報考志愿。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將依據考生志愿、中考成績(成績相同者以小分即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再有相同則增加體育成績比對)由高到低進行錄取,被錄取的考生現場領取錄取通知書,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下一場次的投檔錄取。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到初中畢業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

      19.如果中考“擇優錄取”批次結束后,有個別普通高中還沒有錄滿,接下來該怎么錄取?

      答:對于沒有錄滿的普通高中學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進行補錄,考生登錄銀川市中考招生平臺填報征集志愿,由銀川市中小學領導小組根據高中學校剩余計劃、考生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在“擇優錄取”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須及時關注銀川市中考招生平臺發布的征集志愿通告,以免錯過志愿填報時間。

      20.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方式是什么?

      答:民辦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原則,與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同范圍、同標準、同方式、同時間”進行招生。公辦普通高中“指標到校”錄取時,民辦普通高中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60%的比例招生,考生必須統一在網上填報志愿,由銀川市中小學招生領導小組進行錄取;剩余招生計劃與公辦普通高中進行“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對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高中學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進行補錄,錄滿為止。

      21.教育優撫對象的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含在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外籍華僑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優撫對象落實教育優待政策,探索實施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讀辦法。

      此外

      記者從銀川市教育局獲悉

      對于今年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市教育局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

      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規定

      具體有: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學校不得在招生結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嚴格學籍管理,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來源:銀川發布

      編輯:田笑天 何雅潔(實習)

      責編:徐海鵬 沙曉莉

      標簽:

      責任編輯: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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