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財經 | 公益 | 彩店 | 奇聞 | 速遞 | 前瞻 | 提點 | 網站相關 | 科技 | 熱點 |
      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 成都修訂出臺技術交易資助管理辦法

      發稿時間:2022-12-13 10:00:20 來源: 中國網

      日前,成都市科技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修訂制定的《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印發。《管理辦法》自2023年1月9日施行,有效期3年。新的變化,包括首次將向成都市企業輸出技術成果的醫療衛生機構和經省市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納入主體支持范疇,明確提出資助經費可作為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獎勵給成果項目團隊及個人等等。


      【資料圖】

      據悉,之前印發的《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管理辦法(試行)》執行近3年來,在蓉高校院所輸出到本地技術成交金額年均增長39%,成都市企業吸納全球技術成交金額年均增長28%;新增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7家……雖取得部分成效,但目前成都市重點產業承接科技成果轉化不足,技術轉移機構、技術經紀(經理)人隊伍較弱的問題仍然存在并亟待解決。

      “此次修訂的《管理辦法》是為了進一步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就地轉化,加速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從而支撐成都市重點產業建圈強鏈,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聚焦四大方面

      全方位助力科技成果在蓉就地轉化

      《管理辦法》相較于原來的《成都市技術交易資助管理辦法(試行)》,主要擴大了支持業務范圍、主體范圍,細化了對技術轉移機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分層分類支持,強化了對技術經紀(經理)人的支持培育。

      聚焦科技賦能產業“建圈強鏈”

      《管理辦法》圍繞重點產業創新發展緊迫現實需求,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科研力量和國內外科研成果向成都市產業聚集,加快科研成果從樣品到產品再到商品的轉化,強化科技賦能穩鏈補鏈延鏈強鏈,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

      聚焦高校院所成果在蓉就地轉化

      《管理辦法》加強對在蓉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在蓉創新創業、科技成果就地轉移轉化的政策激勵,進一步激勵在蓉高校院所向成都市企業輸出轉化更多優質技術成果。

      聚焦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管理辦法》鼓勵在蓉企業吸納轉化更多優質科技成果,支持企業購買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及新型研發機構技術成果,推動國內外更多技術成果來蓉轉化。

      聚焦科技成果轉化服務

      《管理辦法》鼓勵大力培育發展技術轉移機構、技術經紀(經理)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以財政資助方式分層分類給予引導資助,促進科技中介服務業繁榮發展,提升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效率;允許財政資助專項經費可以按一定比例提取并直接獎勵對技術成果交易轉化做出貢獻的服務人員,激發廣大科研人員和服務人員技術研發和轉化的積極性,打通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

      @ 技術交易活動主體、技術轉移機構

      關于技術交易活動資助

      你想知道的都在這!

      《管理辦法》明確了對輸出方、吸納方和中介方的資助標準、申請條件及材料等。值得一提的是,在對輸出方的支持中新增了對向我市企業提供技術成果的在蓉醫療衛生機構及經省市備案的我市新型研發機構兩類主體。在對吸納方的支持中,擴大了對企業購買技術成果支持范圍,將我市企業購買國內外醫療衛生機構及經省市備案的我市新型研發機構的技術成果納入支持。

      三方協同發展

      資助對象——

      輸出方是指通過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開發方式向我市企業提供技術成果的在蓉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及經省市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

      吸納方是指從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及經省市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通過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開發方式購買技術成果的企業。

      中介方是指為輸出方、吸納方直接提供技術交易服務并成功促成技術交易的我市技術轉移機構。

      每年度資助總額最高300萬元

      資助標準——

      (一)對技術交易輸出方,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3%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萬元后補助,每個單位單一年度資助總額最高300萬元。資助經費可作為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獎勵給成果項目團隊及個人。

      (二)對技術交易吸納方,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4%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后補助,每家企業單一年度資助總額最高300萬元。

      (三)對技術交易中介方,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3%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萬元后補助,每個中介機構單一年度資助總額最高300萬元。

      形成支持技術轉移機構發展激勵機制

      交易服務資助——

      《管理辦法》在技術轉移機構的引進落戶、培育升級、綜合業務能力提升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并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單列,分級分層分別給予相應支持政策,同時優化了技術轉移機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形成了支持技術轉移機構發展的長效激勵機制。

      (一)對新引進行業知名度高、示范帶動作用強的國內外知名技術轉移機構在我市成立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或持股不低于30%新組建機構的,落地運營一年后,綜合績效考評為優秀,給予200萬元后補助。

      (二)對新獲評的國家級在蓉技術轉移機構,給予50萬元后補助。

      (三)支持各類技術轉移機構服務我市重點產業“建圈強鏈”,對經第三方年度綜合績效考評為優秀、良好、中等的技術轉移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后補助。

      除此之外,為鼓勵技術經紀(經理)人全程參與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還新增了對技術轉移機構市場化聘用技術經紀(經理)人的支持。對相關資助經費安排進一步細化,強化了對技術經紀(經理)人及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的直接激勵,有利于技術轉移服務隊伍培育發展。

      標簽: 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 成都修訂出臺技術交易資助管理辦法

      責任編輯:mb01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免責聲明 | 聯系我們

       

      Copyright @ 1999-2017 www.8x5.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豫ICP備20022870號-23

      聯系郵箱:553 138 7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