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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熱訊:《中國書法史》:從《史籀篇》到“秦三倉”,再到與利祿掛鉤

      發稿時間:2022-12-15 21:00:27 來源: 騰訊網

      說完先秦書法與秦代書法,我們有必要說說先秦、秦以及兩漢的書法教育。


      (資料圖片)

      《周禮·地官·保氏》有這樣的記載:

      養國子之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

      這其實是周代教育貴族子弟的內容,即所謂的“君子六藝”,其中的“六書”的“書”指的不是“書法”,而是六種造字法則。

      關于這個“六書”,有三種說法:1、鄭玄引鄭眾說: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2、班固《漢書·藝文志》說: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3、許慎《說文解字·敘》說: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三家“六書”)

      不管是依托造字史的演進鄭眾和班固的“六書”,還是哲學家出發的許慎“六書”,這都是文字之學,而不是書法之學(據載,周代,學童八歲入小學,先由史官來教學童以六書,所以漢代以后又稱文字學為“小學”)。

      《周禮》里記載的“六書”并非“書法”之“書”。真正說到書法,要從周宣王中興,太史籀用成熟的大篆,作字書十五篇,就是《史籀篇》,《史籀篇》后來用為啟發蒙童的識字課本,自此,文字教育和收寫訓練才具有真正的規范涵義。也就是說,《史籀篇》既是最早的識字課本,也是最早的書法課本。

      同理,史籀(史留)也可以算是最早的書法家。

      (史籀畫像)

      《史籀篇》的意義:

      《史籀篇》的編纂施行,是歷史上第一次系統的文字整理與規范,也是文字教育和書寫訓練有了固定范本、步入規范階段的開端,標志著王者之風化及天下之政治思想最終在文字上有序而具體的落實。

      有了《史籀篇》,中國文字的偏旁結構式樣、組合位置關系才趨于固定。也就是說,中國漢字的字形字法也由此大體固定,從此之后,漢字的文體形體規范了,當然,文字教育也規范化了。

      《史籀篇》后的“大篆”字形更加圖案化、美化和符號化,書寫中美的意識也隨之變得更加清晰起來,同時,也使書寫變得更加繁難。

      《史籀篇》對西周通行大篆進行了整理、總結和改進,其實際效用是規范了早期漢字。

      遺憾的是,《史籀篇》兩千多字,現在我們能看到的只有《說文解字》中的223個字(籀文)罷了,這兩百多字也是漢人記載的籀文,是否與《史籀篇》字形完全一致,我們現已無法考證了。

      “秦三倉”的價值

      秦始皇“書同文字”,由李斯、趙高、胡毋敬三人分別編纂寫定的《倉頡篇》《爰歷篇》《博學篇》,與《史籀篇》的作用相同,它也是作為小學文字教育和書寫訓練的標準范本出現的,只是它們推廣的標準書體是小篆。

      這三篇字書在歷史上合稱為“秦三倉”。

      雖然秦國壽不永,但“秦三倉”仍然有突出的價值。其價值在于消除六國異文,引導書法重新回到了統一的軌道上面。因為在春秋戰國時期,六國異文一度使文字和書法呈現了前所未有的混亂局面(它然,它也有“藝術多樣性”的好處)。

      (秦系文字與六國文字的差異)

      “秦三倉”在入漢之后,被鄉校塾師合編在一起,統稱為《倉頡篇》,其作用還是識字課本和書法字帖,所不同的是,這時的《倉頡篇》推廣的標準字體是隸書。

      遺憾的是,“秦三倉”也沒有流傳下來,現在我們在漢簡中看到的《倉頡篇》不能算作標準的“秦三倉”

      這里有兩個概念,需要理解一下:

      1、字書教育。在中國書法史上,以字書作為范本,同時進行識字和書寫訓練,始于西周《史籀篇》編纂的宣王時代,其后秦代的《倉頡篇》等字書,漢代的《倉頡篇》《急就篇》《說文解字》,直到唐代的《千祿字書》也都是如此,我們稱其為“字書教育”。

      2、法帖教育。從西漢末年陳遵的尺牘書法、東漢初期劉穆的草書尺牘書法被賞悅收藏開始,書家作品逐漸成為與字書并行的習字范本,而字書重在識字正字,書家作品最終成為習字的主要依據,我們把這種“翰墨之道生焉”促成的普遍現象,稱之為“法帖教育”。

      (《蘭亭》法帖)

      現在我們學習書法,主要接受的是“法帖教育”,而識字認字,更多是查字典。

      與利祿掛鉤的文字學和書法

      如果說周秦的文字學與書法是貴族的壟斷特權的話,到了漢代,這種情況改觀了。

      漢開國丞相蕭何在漢代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書法的價值,將書法與利祿直接掛鉤,《尉律》規定:“學童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并課,最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

      大家一定記得《說文解字·敘》中也記載這件事:

      “尉律:學僮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并課,最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

      這段話的大意是:學童們十七歲以后開始應考,能夠背誦、讀寫九千個漢字的人,才能做書史小吏,進一步是用書法“八體”考試他們。通過郡試之后,上移給中央太史令再行考試,成績最優的人,可以被用為樞秘處的秘書。官吏的公文、奏章,文字寫得不正確,“尚書史”就檢舉、彈劾他們。

      (影視劇中蕭何)

      到了東漢,制度是這樣的:能通《倉頡》史篇,可補蘭臺令史,滿一年補尚書令史,再滿一年,就可當尚書郎(《漢官儀》)。也就是說,在漢代,低級的文吏有可能逐漸升為長吏乃至兩千石的大官,而“能書”是文吏必修的一項業務。這導致一些武職吏也兼修這項業務,這也是為什么我們在現存漢簡中發現練習書法的書簡的原因,因為這些戍守邊陲的小吏,他們一有空暇就練習書法,因為“能書”才能升職。

      (居延漢簡)

      政府把文字學和書法同利祿直接掛起鉤來,這是提倡文字學和書法最有力的辦法。這實際上是兩漢書法藝術得以繁榮的一個重要原因。

      《中國書法史·兩漢卷》19-21頁舉了很多例子,這里就不再一一羅列了。下一篇,我們開始說兩漢的簡牘書法。

      (【跟著布丁讀書法史】之25,部分圖片源自網絡)

      標簽: 中國書法史從史籀篇到秦三倉 再到與利祿掛

      責任編輯: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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