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財經 | 公益 | 彩店 | 奇聞 | 速遞 | 前瞻 | 提點 | 網站相關 | 科技 | 熱點 | 生活 |
      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宣傳周!衢江網警提醒:網絡謠言,不是你想造就造

      發稿時間:2023-08-22 15:09:28 來源: 中國網

      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公安部網安局部署開展為期100天的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

      7月15日至7月21日是全國“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宣傳周”。

      此次宣傳主題是:打擊網絡謠言,網警在行動。


      (資料圖片)

      自今年4月份網絡打擊整治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衢江網警迅速行動,按照“以打開路、以打促治”思路,針對易滋生網絡謠言的平臺加大巡處,并依法清理了一批謠言和賬號,有效凈化了網絡環境。期間共報送謠言信息近百條,清理本地網絡謠言100余條。

      從整治情況看,比較突出的謠言主要有:

      1、轉發虛假信息。被熱點事件“義憤填膺”等情緒左右,在未辨明真偽的情況下就進行轉發。如江西上饒胡鑫宇事件,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就有較多網民對其中的虛假視頻進行了轉發、點贊。

      2、斷章取義。對視頻“掐頭去尾”,僅留下容易使人誤解的部分進行發布。

      3、杜撰事實。出于吸睛、發表不滿等各種目的,杜撰各種根本不存在的言論、視頻等。

      網絡造謠真的就憑一張嘴想造就造嗎?網絡造謠,輕則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重則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1、需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網絡侵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譽權、榮譽權等,《民法典》第179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2、需承擔行政責任的情況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散播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需承擔刑事責任的情況

      如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罪,《刑法》第291條規定,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衢江網警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文明上網是每位網民的義務,網絡文明需要每個人的努力!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標簽:

      責任編輯:mb01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免責聲明 | 聯系我們

      生活晚報網版權所有

      Copyright @ 1999-2017 www.8x5.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豫ICP備2022016495號-7

      聯系郵箱:939 674 6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