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履行方式是什么意思
履行方式的意思是完成合同義務的方法。
根據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義務人必須首先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履行。如果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協議不成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仍然無法確定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
合同履行的主體包括什么人
合同履行的主體不僅包括債務人,也包括債權人。
除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性質上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履行的債務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債務人的代理人進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為是法律行為時方可適用。同樣,在上述情況下,債權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為受領。此外,必須注意的是,在某些情況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質,第三人也是正確的履行主體。不過,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時,該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當事人的地位,第三人僅僅只是居于債務人的履行輔助人的地位。
三、
合同履行的基本規則
合同履行的基本規則如下:
1.實際履行,即當事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的標的履行。
2.協作履行,即合同的當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應相互協作,講求誠實信用。
3.經濟合理,即當事人履行債務時,要講求經濟效益,要從整體和國家的利益出發。
4.適當履行,即當事人應按照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全面、正確的履行債務,故又稱全面履行或正確履行原則。
5.情勢變更,即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發生當事人在訂約當時所預料不及的客觀情況,致使按原合同履行顯失公平時,當事人得不依原合同履行、而變更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