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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報:每月15日至20日發放待遇!《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實施

      發稿時間:2023-01-02 11:06:43 來源: 四川在線

      1月1日,《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以下簡稱《經辦規程》)正式實施。《經辦規程》在四川省2020年制定并實施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從今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收統支的市級統籌,而原來的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基礎是四川省城鄉居保縣級統籌,實行市級統籌后,需對市(州)、縣(市、區)職能職責進行調整,因此《經辦規程》在職能職責、待遇發放、基金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較大的修改完善。

      城鄉居保經辦包括參保登記、保費收繳銜接、個人賬戶管理、待遇支付及管理、注銷登記、關系轉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應用、統計管理、檔案管理、稽核內控、宣傳咨詢及舉報受理等環節。新的《經辦規程》突出精簡辦事材料、取消證明材料,大幅縮短業務辦理時限;新增網站、自助終端等互聯網服務載體和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協作、數據共享渠道,通過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網上服務平臺對接,使四川省城鄉居保業務經辦更加合理和方便。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參保如何更方便?線上線下+上門服務

      將來,更加便捷的城鄉居民參保服務可供群眾選擇。《經辦規程》明確要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鄉鎮(街道)服務中心與村(社區)協辦員應提供方便快捷的互聯網網上經辦服務、自助服務和人工經辦服務。對行動不便的參保人員,各級社保經辦機構、鄉鎮(街道)服務中心與村(社區)協辦員應為其提供上門服務。

      在材料提供方面,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應當與公安、民政、鄉村振興、衛生健康、殘聯、稅務等部門共享數據,定期與以上部門的信息系統以及全民參保庫等信息庫進行數據比對。凡是能通過數據比對掌握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規未規定由城鄉居民提供的材料,各級社保經辦機構不得要求城鄉居民提供。

      參保費如何繳?按自然年度自主選擇檔次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費如何繳納?按照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實行按自然年度繳納,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確定繳費金額,并按下列規定辦理——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逐年繳費,并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年滿60周歲時,可補繳至滿15年,但不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按年繳費,并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對于沒有按規定逐年繳費的,可以補繳中斷年度的繳費部分,但不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

      參保人員年度內可自愿調整提高本年度已繳費檔次標準;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參保人員可按補繳時的繳費檔次自愿補繳提高正常繳費年度的繳費標準,但不享受繳費補貼。各級社保經辦機構不得為已領取待遇的參保人員辦理補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原則上由稅務部門委托相關金融機構和參保人員簽訂代扣協議,通過社會保障卡代扣代繳,也可按照稅務部門提供的其他繳費渠道繳費。

      待遇如何辦理?線上線下都可以申請

      全省城鄉居保待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至20日,如遇節假日,待遇發放時間相應提前,不得延后發放。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可通過互聯網服務渠道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提出待遇領取申請,或參保人員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通過線下服務渠道現場辦理。社保經辦機構從參保人員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次月開始發放城鄉居保待遇。

      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方面,如果參保人員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保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待遇,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如果是在繳費期間,參保人員跨省、市(州)、縣(市、區)轉移的,可通過互聯網渠道,向轉入地提出關系轉入申請,或參保人員攜帶居民身份證和變更后的戶口簿,通過轉入地線下服務渠道現場辦理。(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標簽: 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責任編輯: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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