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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被安置,卻老無所居!法律援助幫聾啞老人討回居住權-天天熱推薦

      發稿時間:2023-04-25 17:18:14 來源: 北京日報

      身體有殘疾又不懂法律的張大媽不敢想象,如果沒有法律援助律師幫忙打贏了官司,她的晚年該如何度過?張大媽原本和家人住在一處承租公房內,危房改造安置后,張大媽沒有主張過自己應享有的權利,結果一把年紀了卻被侄子趕出家門。記者近日從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獲悉,在法援律師的幫助下,張大媽終于獲得了安置房的居住權。

      張大媽原本和丈夫、公公以及侄子何先生一起居住在公公承租的公房內。2002年,這處公房進行危舊房改造,何先生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就地安置合同,約定對4人進行安置。合同簽訂后,何先生選擇就地安置回遷房屋,張大媽連同丈夫、公公就搬進了何先生母親所有的房子里居住。


      (資料圖片)

      此后幾年,張大媽的公公和丈夫相繼離世。那套本應對4人進行安置的房子登記在了何先生一人名下。張大媽是聾啞人,又缺乏法律意識,一直沒有對安置房屋主張過任何權利。

      去年,何先生及家人強行將張大媽從她居住的房子里趕走。走投無路的張大媽只好起訴,請求法院認定自己對應安置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權。

      因為張大媽重殘一級,又是低保人員,東城區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北京市普勝達律師事務所張云鶴律師具體辦理此案。

      在庭審中,何先生辯稱,這套安置房是他出資購買的。在危舊房改造安置時,他拿出了幾萬元的補償給張大媽,張大媽的丈夫已經替她將安置房的權益都轉給了何先生。大家對房產處分都沒有爭議,他對安置房享有完整的權益。

      法援律師據理力爭說,在何先生和開發公司簽訂的安置合同中約定了張大媽屬于被安置人口,她有權居住使用安置房屋。何先生沒有證據證明,張大媽曾經放棄了安置房屋的居住權益。

      去年10月,一審法院作出判決,確認張大媽有權居住使用安置房屋。

      一審判決后,何先生不服提出上訴。為了應訴,張大媽又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市法援中心受理申請,將案件指派給廣東德法理(北京)律師事務所承辦,由胡爽律師具體辦理。胡律師與張大媽及其親屬深入溝通了解案情,不斷疏導張大媽的情緒,在法庭上為張大媽爭取權益。

      日前,二審法院終審維持了原判。張大媽有權居住使用安置住房成了板上釘釘的事。張大媽委托親屬專程到法律援助中心送上錦旗以表感謝。

      (原標題:明明被安置,卻老無所居!法律援助幫聾啞老人討回居住權)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 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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