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財經 | 公益 | 彩店 | 奇聞 | 速遞 | 前瞻 | 提點 | 網站相關 | 科技 | 熱點 | 關注 |
      焦點短訊!辦理輕傷害案件,檢察機關要做好這些辨明是非曲直

      發稿時間:2023-03-02 18:05:27 來源: 北京日報


      (資料圖)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高健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公安部印發《關于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從依法全面調查取證、審查案件,積極促進矛盾化解,規范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定。

      《意見》指出,辦理輕傷害案件必須遵循堅持嚴格依法辦案,注重矛盾化解、訴源治理,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

      《意見》明確,要堅持全面調查取證,注重對案發背景、起因、當事人的關系、案發時當事人的行為、傷害手段、部位、后果、當事人事后態度等方面全面審查,厘清原委、辨明是非曲直,強調對鑒定意見要進行實質性審查,不能簡單地只看結論。要準確區分罪與非罪、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正當防衛與互毆型故意傷害,準確認定共同犯罪。

      《意見》強調,要牢牢把握輕傷害案件的案發特點,把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系作為履職辦案的重要任務。充分適用刑事和解制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發揮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作用,促進當事人的矛盾化解、糾紛解決,并注重通過不起訴釋法說理修復社會關系。

      《意見》要求,必須堅持以寬嚴相濟為指導,規范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對民間糾紛引發的輕傷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當事人達成和解諒解,符合不批捕、不起訴條件的,可以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訴決定;另一方面,對主觀惡性大、情節惡劣的,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即使是輕傷害案件,也要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同時,《意見》提出,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后,也不能“不訴了之”,對被不起訴人需要承擔非刑罰責任的,要依法發出檢察意見。

      《意見》提出,要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注重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作用,加強案件會商與協作配合,注重以公開聽證促進案件公正處理。

      標簽: 社會關系 是非曲直 調查取證

      責任編輯:mb01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免責聲明 | 聯系我們

      生活晚報網版權所有

      Copyright @ 1999-2017 www.8x5.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豫ICP備20022870號-23

      聯系郵箱:553 138 7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