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財經 | 公益 | 彩店 | 奇聞 | 速遞 | 前瞻 | 提點 | 網站相關 | 科技 | 熱點 | 關注 |
      【天天熱聞】被同事在工作群辱罵,員工將公司告上法庭!法院這么判——

      發稿時間:2023-03-24 19:58:27 來源: 北京日報


      (相關資料圖)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林靖 通訊員 陳晨 李曉蕓

      因中午吃什么的問題,公司員工和公司廚師之間發生了一場微信群內的罵戰,被辱罵的員工遂起訴要求公司賠償精神損失。公司該不該為員工被同事辱罵承擔責任?3月24日記者從北京四中院獲悉,該院終審駁回了被罵員工的訴訟請求。

      公司員工許成(化名)因不滿食堂午餐的主食種類,在微信工作群中提出意見,卻遭到了公司廚師老林(化名)的多段語音“炮轟”,其中不乏諸多不堪入耳的言語侮辱。雖然有同在微信群中的領導出來勸架,但廚師老林仍繼續惡意辱罵,給許成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壓力,以致無法正常工作。

      在許成看來,自己與老林同屬于一家公司,其在微信群中的發言明顯是針對自己,且言論內容粗俗不堪,充滿人身攻擊,嚴重侵害了自身的名譽權。而該群是公司組建的工作群,老林屬于公司員工,同時辱罵的內容也與其廚師職務有關,公司作為管理者應當承擔相應侵權責任并賠償精神損失。許成遂將所在公司訴至法院。

      該公司則認為,許成與老林產生的矛盾以及其所受到的辱罵、人身攻擊等均屬于老林的個人侵權行為,與公司無關,公司不應擔責。

      法院認為,該案爭議焦點在于公司是否構成了對許成名譽權的侵害。任何用侮辱、誹謗、捏造、歪曲事實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且造成負面影響的,應認定為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此案中,老林在微信里的發言明顯針對許成且內容粗鄙,足以使許成的社會評價的降低,顯然構成了對許成名譽權的侵害。

      不過法院認為,兩人產生矛盾的起因是就伙食問題進行討論,老林的侵權言論系其個人行為而非執行工作任務的行為。因此,許成要求公司承擔侵權責任的訴求于法無據。最終法院駁回了他的全部訴訟請求。北京四中院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了上訴。

      法官提示:在信息網絡科技發達的今天,因不當網絡言行引發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等侵權糾紛逐漸增加,侵權主體也呈現多樣化。那么在起訴時,“我”應該告誰,誰又應該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呢?像本案中老林侵犯了許成的名譽權,屬于老林的個人行為,許成應當以老林為被告,卻起訴公司,最終被駁回了訴訟請求。因此,當我們的權益被侵害時,不僅要留存取證,還要梳理好民事法律關系,選擇合適的被告起訴維權。

      標簽:

      責任編輯:mb01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免責聲明 | 聯系我們

      生活晚報網版權所有

      Copyright @ 1999-2017 www.8x5.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豫ICP備20022870號-23

      聯系郵箱:553 138 7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