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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修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辦法!原辦法月底廢止_焦點熱聞

      發稿時間:2023-03-16 20:59:29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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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劉蘇雅

      強化資源統籌、優化科技創新全鏈條管理、深化科研領域“放管服”改革……3月16日,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修訂并發布了《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辦法》,將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分為總則、責任主體與職責、組織與申報、立項管理、實施管理、綜合績效評價管理、信用管理與監督、附則共8章40條。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優化項目(課題)團隊遴選方式,項目團隊可通過公開競爭、定向委托、揭榜掛帥、賽馬制等多種方式承擔項目(課題),并建立科研人員投入研發工作時間統籌機制。同時,完善項目(課題)信息公開制度,組織開展綜合績效評價,并明確了主管工程師、專業機構等相關管理責任、承擔單位主體責任和項目(課題)負責人直接責任,在管理各環節推行承諾制。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表示,《管理辦法》的修訂強化了資源統籌,項目(課題)組織堅持發揮政府作為科技創新組織者的作用,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凝練關鍵問題,并堅持目標導向,突出科技供給與實際需求精準對接,探索實施重點項目群,系統化布局攻關任務。同時,規范組織與申報、立項、實施、綜合績效評價等各環節管理,并加強執行、監測和跟蹤評價。本次修訂還突出以人為核心,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權,簡化管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網通辦”,減少各類基礎信息反復填報。

      修訂后的《管理辦法》于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2023年3月31日前實施期滿的項目(課題)原則上不適用修訂后的《管理辦法》;2023年3月31日新辦法開始實施后,尚在執行期的項目,由承擔單位、科研人員統籌考慮實際情況,并與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充分協商后,確定是否執行新辦法,涉及需項目管理部門同意的事項,履行相關程序后執行;2023年3月31日后立項的項目(課題)均按照新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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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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