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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新視野】李景林:為學須善用加減之法

      發稿時間:2022-10-02 09:51:24 來源: 騰訊網

      古人注重“學”。孔子自稱“好學”,弟子中亦僅稱顏回為“好學”(“哀公問:弟子孰為好學。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則亡,未聞好學者也。”)。其為學之方,有一點很重要,我把它概括為一種“加減之法”。這個加減之法,在今天也有重要的意義。

      加減法,是數學中最基礎的運算。其實,現實生活中也有加減法。老子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益”是增益;“損”是減損。“日益”,用的是加法;“日損”,用的是減法。這個加減的問題,不僅涉及“為學”,也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個體的人格成就有密切的關系。

      為學,知識會不斷地增加。知識的獲得,是一個不斷積累的過程。在現代社會,人必須要終身學習。一個人,從小學到大學,一直到進入社會,知識都在不斷地增益。這可以說是“為學日益”。學習知識很重要,在這一方面,需要用“加法”。


      (資料圖)

      知識能夠使我們走出自然的混沌,認知周圍的世界,獲得生存的技能和生命的自覺。不過,知識本源于心靈的原創(科學家,一條定律;思想家:一套思想的系統),而對于個體而言,人類的知識系統和文明成果,卻又總是現成性的。人所面對的世界,生生不息,瞬息萬變。心靈一旦停留在既成的知識形式里,就會變得僵化,失去其自然應物的作用。因此,這個為學的“日益”,會不可避免地帶給人某種負面的東西。因此,為學之“益”,必須伴之以為道之“損”。這個“損”,就是要減損或消解既成的知識形式所帶給我們的思想限制。在這一方面,我們需要用“減法”。

      這個“為學日益”與“為道日損”,并非對立的兩個方面。古人論為學,注重博、約兩個方面的平衡。孟子說:“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學問要博,但卻不能雜。孔子是大學問家,弟子子貢認為夫子的特點在博聞強識,孔子對此予以否定說:“非也,予一以貫之。”又說:“吾道一以貫之。”為學,貴在能由博返約,建立起一個內在的一貫之道。只有博,沒有約(融會貫通,學有宗主),這樣的博,古人謂之“雜博”。雜博之學,不足以為學。“吾道一以貫之”,這個“道”,猶今所謂“真理”。古人說,道是“易簡之理”。今人也說,真理是簡單的。易簡、簡單,歸博于約,用的亦是減法。而由博返約,以道貫通于所學,吾人乃能以一行萬,以簡馭繁,以類行雜,轉變此學而為一真理的系統。是以學問之道,須博而能約,博約兼備,加減二法,實猶一體之兩面,不可或離。而在當今這個知識信息大爆炸的時代,對為學來說,能“約”似乎更為重要。

      知識的創造,原于個體心與物冥的獨得;但其結果,卻必表現為一種具有公度性的名言概念系統。認知系統的可公度性,對于人類生存經驗的繼成、文明成果的積累、社會共同生活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義。但知識系統的公共性和現成性,往往又會造成對個體心靈的豐富性與原創性的遮蔽。百姓有一句俗語,說某某人學成了“書呆子”、“圣人蛋”。這樣的人,走慣了別人開的路,卻不再會自己去開辟新路;習慣于去獲取現成的知識,卻沒有能力去創造新知。知識及其固定的形式,反倒成了知識進一步發展的障礙。任何一門學問、知識,都有自身的規范和結構。知識學問的獲得與發展,既要導入規范,又須消解和超越規范。

      孟子說:“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源。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君子為道,要在“自得”。為道日損,由博返約,消解規范的減損之法,乃可使人超拔于認知性的共在形式,接通個體心靈之獨得的創造性本原。莊子稱知“道”為“見獨”,陽明謂“良知即是獨知”,龍溪說“獨知即是天理”。“獨”是充分的個性化,道、天理、良知,則標識超越的普遍性。君子造道,自得于心,其所達之境域,是“通”而非“同”。“通”,是基于充分的個性化的一個朝向世界的完全的敞開性。在這個“通”的境域中的人,乃能居安資深,左右逢原,注焉不滿,酌焉不竭,獲得原創性的智慧。

      其實,從以上所論已約略可知,這加減二法的統一,不只限于認知的意義。由博返約而建基于道,其根本的指向,在人格的完成和存在的實現。

      古人講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三不朽,不必是“三個”不朽,立功屬事業成就之事,立言屬知識學問之事。立功、立言,都要建基于立德,乃能實現其本有的價值。立德,既規定了人生的原則與行為的界限,同時,亦決定了這立功和立言所能達到的高度與價值。孔子說:“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游于藝。”“藝”,屬知識技能之事。“游”者,既入乎其中,又超乎其外而不偏執之謂。而此超乎其外,不偏執于“藝”之根據,則是道、德、仁。孔子又教人“博學于文,約之以禮”。約之以禮,即內在價值和道德原則的確立。故由博返約,建立內在的一貫之道,不僅是知識學問之事,其根本在于價值原則的挺立與道德人格的養成。

      人有自我意識,能思、能知,故能區分物我,形成名言知識的系統。同時,人又是一整體的存在,因而這理智的區分,乃不可避免地會給人帶來種種虛妄的價值分別,如人的自貴而相賤,自是而相非,如文人之相輕,有錢有權者之任性,皆此之屬。人之矜尚之情由此而生,物我、人我之對峙由此而起,由是其心外傾,心為物役,而失其存在的真性與心靈的自由。道家強調“日損”,去知去欲;儒家亦強調“解蔽”,剝落物欲,皆針對此外在加于人心之偽蔽而言。消解人心之偽蔽,其本心之良知,乃得挺立,而臻其虛一而靜的大清明之境。

      綜上可見,為學與做人,雖各有其損益、博約、加減兩端而不可偏廢,然比較而言,于立言立功之事,我們常要考慮的,是自己能做些什么,是以略偏于“日益”和加法;于做人或立德之事,吾人所當考慮者,則多在什么事不能做,略偏重在自我的限制,或“日損”和減法。

      善用生活中的加減法,對我們的人生,有重要的意義。

      作者系四川大學文科講席教授、北京師范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編輯:王村村

      標簽: 李景林為學須善用加減之法

      責任編輯: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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