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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海洋稱嫌疑人蹺二郎腿態度囂張 當庭承認拐走孫卓

      發稿時間:2023-04-08 15:10:30 來源: 光明網

      【孫海洋稱嫌疑人蹺二郎腿態度囂張】

      4月7日下午2時30分,

      備受關注的孫卓、符建濤被拐一案


      (相關資料圖)

      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開庭,

      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

      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據深圳南山法院官方微博消息,

      南山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拐騙兒童案,

      內容如下:

      2023年4月7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某龍犯拐騙兒童罪、吳某光犯包庇罪一案。被害人的父母對被告人吳某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依法進行了一并審判。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某龍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先后拐走被害人孫某、符某某,并將二人帶至被告人吳某光的住處藏匿。隨后,吳某龍將被害人分別交由其同鄉或親屬收養。2021年9月27日,公安機關詢問吳某光時,吳某光作假證包庇吳某龍,稱符某某是吳某龍的孩子。公訴機關提請以拐騙兒童罪追究吳某龍的刑事責任,以包庇罪追究吳某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各訴訟參與人進行了質證并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

      2022年6月14日,孫海洋在網上曬出一份檢方量刑建議書,其中顯示,被告人吳某龍涉嫌拐騙兒童犯罪,吳某光涉嫌窩藏、包庇犯罪一案,經深圳南山區法院審查認為,被告人吳某龍、吳某光的行為分別觸犯《刑法》第262條、310條之規定,應當分別以拐騙兒童罪,窩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兩個兒童,性質惡劣,建議對其判處五年有期徒刑;鑒于被告人吳某光系累犯,建議對被告吳某光判處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庭審前,孫海洋曾表示,對檢方的量刑建議無法接受,希望嚴懲被告吳某龍,“吳某龍給我們兩個家庭帶來無盡傷痛,我的妻子多次想要自殺,尋找孩子途中,我甚至好幾次不想再回到家中,想跳樓結束自己的生命。”

      據孫海洋此前透露,如果最后判處被告五年有期徒刑,其會選擇繼續上訴。

      對于提出的580萬元的民事賠償,孫海洋覺得合情合理,“哪怕他賠我一千萬,都難以彌補我和整個家庭受到的傷害。”

      孫海洋是電影《親愛的》原型之一。2007年10月9日晚,他4歲的兒子孫卓被人販子用玩具車和零食誘拐,此后他踏上了漫漫尋子路,歷經14年,終在2021年12月6日與失散多年的兒子孫卓重逢。

      庭審細節曝光

      孫海洋:被告人庭審時還翹著二郎腿

      符建濤母親彭冬英走出法院后告訴記者,被告人吳某龍對拐騙兒童罪當場認罪,但對自己與孫海洋所提出的民事訴訟賠償表示不認可,“我對吳某龍兩人提出了百萬元的民事訴訟賠償,吳某龍認為自己已經接受刑事處罰,不應再進行民事賠償。而吳某光則認為孩子不是他偷的,所以不應該由他進行賠償。”

      而另一被害人孫卓的父親孫海洋在庭審結束接受媒體采訪時,眼眶通紅,他對媒體講述了庭審時吳某龍的狀態,“直到今天,吳某龍才當庭承認拐走孫卓,我問他,是如何拐走我這么調皮的兒子的,是否喂他吃藥了,但吳某龍說他什么都記不起來了。”孫海洋回憶稱,吳某龍坐在他對面,還翹著二郎腿,“完全是一個‘老狡猾’!”

      孫海洋稱,吳某龍在庭審現場,沒有對兩名家長表達自己的歉意。在法院外,面對媒體和前來支持的尋親家長,孫海洋再次高呼,“拐騙和拐賣給家庭造成的傷害是一模一樣的。”

      律師:

      查實的金錢交易是本案關鍵

      庭審后,孫海洋的代理律師孫文學在法院外接受了媒體采訪。他表示,雖然吳某龍當庭對拐騙兒童罪表示認罪,但這不影響法院要求檢方提供新的證據,“下一次開庭與否,取決于偵察機關破解被告手機后,查看手機里有沒有收款記錄;第二是各個銀行查實的轉賬記錄,10年以上的轉賬記錄調取需要時間。”圍繞被告到底是“拐賣”還是“拐騙”的爭議,孫文學稱,目前該案所有的焦點都在于如何找到收養人和吳某龍之間的金錢交易記錄,“這個對此案的定性和量刑是最重要的。”

      對于民事訴訟部分,孫文學也作出回應,他稱從目前看被告人沒有支付民事訴訟賠償的能力,“尋子路上的家庭每天每年的損失很難量化,每天開支的餐票、車票等票據不可能全部保留,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裁量,但鑒于被告支付能力有限,估計拿到賠償很難。”孫文學表示,具體法院會支持多少金額的民事訴訟賠償,合議庭會進行合議。

      公開資料顯示,被告人吳某龍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先后拐走被害人孫某、符某某,并將二人帶至被告人吳某光的住處藏匿。隨后,吳某龍將被害人分別交由其同鄉或親屬收養。2021年9月27日,公安機關詢問吳某光時,吳某光作假證包庇吳某龍,稱符某某是吳某龍的孩子。公訴機關提請以拐騙兒童罪追究吳某龍的刑事責任,以包庇罪追究吳某光的刑事責任。

      法院門口聚集了許多家長

      手持尋親啟事

      昨天,在深圳南山區法院門口,還聚集了許多尋親的家長,他們手持尋親啟事,對直播鏡頭講述自己孩子特征、丟失過程,希望獲得更多關注。

      有尋子家長表示,此次開庭不僅是一場法律層面的審理,還是公共道德層面上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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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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