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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聞:電商賣貨須“亮證” 退貨定金也得退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雙十一”提示

      發稿時間:2022-11-03 18:03:32 來源: 湖北日報


      (資料圖)

      連日來,“雙十一”網購熱度漸濃。11月1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雙十一”促銷合規提示,要求電商平臺把牢市場準入關,提醒商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亮照”“亮證”經營。

      該提示指出,和線下店鋪一樣,商家應依法在顯著位置公示證照信息,平臺經營者須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亮照、亮證、亮標經營,引導其依法履行主體資質、交易規則等信息公示義務。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把好平臺準入關,加強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核驗登記,依法記錄、保存活動期間在其平臺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

      為幫助消費者在“花樣促銷”中保持理性,網絡交易經營者應依法對促銷信息進行公示,全面、真實、準確、及時披露網絡集中促銷的期限、方式和規則,規范訂(定)金、優惠券的使用方法等信息。該提示還明確指出,商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條款,設置定金不退、增加限退條件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雙十一”期間也是物流糾紛的多發期。省市場監管局提示,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及時主動化解網絡消費糾紛,積極落實先行賠償制度,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建議平臺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建立物流保障應急預案,提高配送效率,妥善處理好因疫情造成的物流糾紛,確保促銷活動有序開展。

      同日,湖北省消委發布今年第11號消費提示,建議廣大消費者切勿選擇首頁沒有列出互聯網信息備案、營業證照及其他特定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資格證件等信息的無證照經營電商平臺;網購時商品介紹頁面截圖、聊天記錄、支付記錄等在發生爭議時均可作為證據;認清“定金”“訂金”之分,避免因購物計劃變更帶來的損失。必要時可通過12315熱線電話或12315微信小程序進行投訴。(湖北日報記者汪子軼、通訊員郭姍姍、禹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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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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