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財經 | 公益 | 彩店 | 奇聞 | 速遞 | 前瞻 | 提點 | 網站相關 | 科技 | 熱點 | 關注 |
      環球熱頭條丨劍指基金銷售 重慶證監局連發三張警示函

      發稿時間:2023-03-17 09:08:34 來源: 中國網理財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3月16日,針對重慶銀行、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和好買基金重慶分公司在基金銷售領域存在的問題,重慶證監局發布三張警示函。

      其中,重慶銀行存在三方面的基金銷售問題。首先,重慶銀行在通過手機銀行客戶端向投資者銷售基金過程中,以及在銷售基金前,未按照相關規定向投資者告知相關信息,如投資者所提供的信息發生重要變化、可能影響分類的,應及時告知重慶銀行。其次,重慶銀行未針對銷售公募基金產品準入設立產品準入委員會或專門小組,指定的基金銷售合規風控人員未對新銷售基金產品準入進行合規審查并出具合規審查意見;未對部分基金產品宣傳材料進行合規審查并出具合規審查意見;未通過專門的技術系統對員工使用微信開展基金營銷宣傳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實施留痕和監控,未根據投資人意愿設置禁擾名單與禁擾期限。最后,重慶銀行的手機銀行客戶端銷售界面中缺少個別基金產品的資料概要。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主要有兩方面的基金銷售問題。第一,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向投資者銷售基金前,未按照相關規定向投資者告知相關信息,如因經營機構的業務或者財產狀況變化,可能導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虧損的事項。第二,重慶農村商業銀行支行個別員工在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情況下進行了基金宣傳推介活動。

      好買基金重慶分公司存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分公司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間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員工不足5人,且未在5個工作日內向重慶證監局報告,也未在30個工作日內將人員調整至規定要求。二是分公司對私募基金產品所使用的評級規則中未包含私募基金產品投資集中度因素。三是分公司未通過專門的技術系統對員工使用微信開展基金營銷宣傳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實施留痕和監控。

      根據相關規定,重慶證監局分別向重慶銀行、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和好買基金重慶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責任編輯:葉景)

      標簽:

      責任編輯:mb01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免責聲明 | 聯系我們

      生活晚報網版權所有

      Copyright @ 1999-2017 www.8x5.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豫ICP備20022870號-23

      聯系郵箱:553 138 779@qq.com